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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180 公开日期: 2023-02-14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启动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30 10:36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培养高素质中西医结合人才,根据《国家中医药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以下简称西学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根据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要求,今年在全省全面开展西学中改革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单位和地区先行开展,逐步完善基地化管理、模块化学习、学分制评价、标准化考核的西学中管理体系,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工作要求

(一)基地条件。申报单位一般为国家中医住培基地;非国家中医住培基地的省级三甲医院申请西学中基地的,须联合一家国家中医住培基地;无国家中医住培基地的地市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一家中医药特色优势显著的市级医院作为西学中基地。各市卫生健康委应积极遴选西学中基地,并择优上报。

(二)基地申报。符合基地申报要求且条件成熟的单位填写《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报送西学中培训合作方案和线下理论培训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审核,省级单位直接报送我委。经前期准备,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于2023年2月底前报送《申报表》和相关方案,并于3月份启动西学中工作。

三、培训对象

具有临床、口腔执业资格的非中医类别医师,且能在相关单位参加西学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按照《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由线上理论培训、线下集中培训、临床实践培训三部分组成。

(二)培训时间。西学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第一年为线上理论培训,共500个学时;第二年为线下集中培训和临床实践培训,线下集中培训200个学时,临床实践培训300个学时。

五、具体流程

(一)申报流程。按照成熟一家申报一家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与相关合作单位协商后,提前与我委沟通,形成培训合作方案和线下理论培训方案,填写《申报表》一式十份,将相关材料上报,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tcm@zjwjw.gov.cn。

(二)管理审核。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西学中基地和2023年培训规模。今后根据西学中基地的培训开展情况,每年核定培训规模。

(三)学员招录。

1.信息发布。基地根据确定的培训规模,在国民学国医平台(http://gmxgy.cn)发布学员招录信息。

2.学员报名。学员登录国民学国医平台,进行报名注册,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培训基地。

3.资格审核。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登录国民学国医平台,审核学员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学员进入基地招录环节。

4.基地招录。基地登录国民学国医平台,进入“招收系统”模块的“学员录取”条目进行操作,根据学员申报情况,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由基地通知学员,学员也可自行登录国民学国医平台进行查询。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创新处 吴嘉嘉,电话:0571-87709385,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国民学国医平台技术支持 良辰,电话:13616519979。

附件: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申报表.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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