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416 | 公开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2023〕3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入选名单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创新团队申报工作要求,经单位遴选、综合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23个,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我委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配套经费不低于1:1,牵头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3,鼓励合作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报《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经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将《建设任务书》(一式五份)上报我委。任务书内容应与申报指南、申报书和评审汇报内容相符,我委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评议,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
三、各承担单位和团队牵头人要根据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要求,建立紧密型协作机制,开展高水平科研攻关,构建多学科融合团队,建设专业化技术平台,打造有影响力的临床品牌,为加快推进我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对创新团队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创新团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