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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413 公开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办〔2023〕1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关于印发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30 15:31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我省宫颈癌消除进程,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医保局办公室          浙江省药监局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响应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落实国家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健全分工协作、分级联动的宫颈癌防治体系,聚焦宫颈癌防治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提高综合防治服务能力。推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宫颈癌早期预防,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和保健技能,促进宫颈癌筛查及早诊早治,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

到2025年,试点推广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60%,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到2030年,持续推进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工作;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巩固在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降低患病风险。

1. 宣传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建立区域宫颈癌防治科普讲师团队,科学宣讲宫颈癌防治惠民政策、宫颈癌防治要点、HPV疫苗接种等科普知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广大女性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负责)

2. 推动促进HPV疫苗接种。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积极发挥学校组织动员作用,做好适龄女孩摸底调查、宣传发动等,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加大HPV疫苗接种医疗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本人或其近亲属HPV疫苗接种。加强对我省HPV疫苗研发企业服务指导,助推HPV疫苗早日获批上市。(省疾控局、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职责负责)

(二)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1. 深化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完善落实流动人口在常住地接受筛查的配套政策,促进更多妇女接受筛查。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组织方式,方便偏远地区妇女就近就便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效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妇联按职责负责)

2. 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选择适宜的筛查方式,定期开展女职工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工作突出的用人单位,加大支持和激励力度。(省总工会牵头,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三)规范宫颈癌治疗,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

1. 提供优质宫颈癌诊疗服务。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健全宫颈癌患者综合救助机制。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宫颈癌患者医疗保障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宫颈癌患者关爱体系,建立困难对象中宫颈癌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负责)

(四)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1. 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健全宫颈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推广医疗机构“宫颈癌综合防治一体化门诊”等新模式,形成健康教育与预防接种、筛查、治疗三级防控闭环服务。依托省级宫颈癌检查培训指导中心(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加强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服务质量。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防治联合体,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基层宫颈癌防治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打造全程管理信息化平台。依托省“两癌”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宫颈癌综合防治信息平台,在宁波等地先行试点,推进HPV疫苗接种、电子病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浙里防癌”等平台应用互通,推动“两癌”免费筛查、门诊机会性检查和女职工健康体检相关数据信息汇集,逐步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加强大数据分析,对宫颈癌流行状况、HPV疫苗接种、筛查服务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局、省总工会按职责负责)

3. 加快宫颈癌防治新技术运用。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建立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广泛开展线上培训和考核,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纳入健康浙江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部门与媒体、社会团体等沟通协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落实城乡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经费保障,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协调多方资源,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聚推进宫颈癌消除合力。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方案实施进度督促指导,对组织管理、目标完成、重点任务推进等定期评估,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及时总结各地宫颈癌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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