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392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3〕197号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龙港市中心血库的批复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设置龙港市中心血库的请示》(温卫〔2023〕96号)收悉。根据《血站管理办法》《全国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龙港市实际,我委同意设置龙港市中心血库。
请你委督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用房设施、仪器设备、物料、信息化等配置工作,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在筹建工作完毕后报我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执业活动。
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