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001 公开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 文  号: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1-04 17:4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1

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应用,使全省域都能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

 

指导浙医一院、浙医二院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印发《浙江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推动“医学高峰”建设向市域拓展延伸,大力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省立同德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省肿瘤医院推荐申报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迭代升级健康大脑,启动浙江健康云建设,印发《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指南2.0》《浙江省医疗机构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浙医互认”“浙有善育”“浙里急救三项应用2022年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2

营造和谐育儿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建立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打造“浙有善育”名片。

 

组织实施全面三孩生育政策,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营造“乐生、易养、优教”的生育友好环境。全省建有托育机构5375家,每千人托位数3.65个,居全国前列。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母婴安全水平居全国前列。提升优生优育服务,出生缺陷防治累计筛查124万人次,11.6万可疑病例得到早诊早治。贯通全生育周期,打造“浙有善育”集成应用,累计服务群众500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9.7%。创新“婚、生、养、教”全程管理服务新模式被国务院职转办“放管服”简报推介,“出生一件事”获评中央党校“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标杆案例”,探索破解托育难题、婚俗改革等被国家主管部门报道推广。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