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962 公开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2〕1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8-23 13:0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盛文彬委员:

您领衔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5号提案《提升学龄儿童身心健康》收悉。结合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儿童健康管理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儿童近视、肥胖、心理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影响了儿童的健康成长。正如您指出存在的儿童由于居家时间长、户外活动少、睡眠不规律、饮食不健康等,导致体重增加、心肺适能下降以及心态失常等健康问题,您提出进一步推进联盟建设,加强对老师与校医的医学培训力度,加强多行业互联互通、共建儿童健康服务综合体,建设完善儿童健康云服务站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省加快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学校联动机制,建设全省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系统,提高儿童健康群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联盟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不断加强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学校开展健康管理,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儿童健康协作机制。

(一)完善医疗机构和学校联动机制。加强辖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大中小学合作,进一步完善危机学生转介机制,为学校送诊的心理行为问题学生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依托精神(心理)卫生专业技术力量,指导高校按照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指导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建设心理辅导室,创造条件配置咨询室、活动室、放松室、宣泄室等功能区域,提供良好的咨询交流环境。应学校需求,选派精神(心理)专业人员定期对中小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为学校开展学生、家长等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师资支持。

(二)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实行分级管理与评估,在量的基础上树典型、做特色、亮品牌,培育省级示范,打造建设标杆。据统计,全省现有健康促进学校4750所,其中金牌学校334所,银牌学校1056所,铜牌学校3360所,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达74.92%。继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编写《浙江省健康家庭建设技术指南》,开展健康家庭知识竞赛。据统计,我省健康家庭有29万余户。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已基本实现“健康浙江2030”目标。

(三)加强心理健康宣教。卫生健康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加强对学校教师、妇联、共青团、社会工作组织的工作人员等群体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帮助其了解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特点,提高其识别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发挥精神(心理)卫生领域专家优势,研究制定适合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卫生宣传资料,探索符合其心理特点的健康教育模式,配合教育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加强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预防和减少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加强对老师与校医的医学培训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医教结合”工作,积极开展部门联动,依托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强化校医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我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医配备工作。近年来,积极开展针对校医的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校医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满足新时期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需要。一是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积极鼓励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历后教育,促进能力素质水平提升。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校医进行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岗位培训,提高校医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设好社区医教联合平台。将国家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实践经验逐步推广至全省,依托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心理服务站为平台,逐步构建起由精神科医生、护士、社区精防医生、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组成的心理卫生服务队伍,定期向辖区中小学生、家长和教师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打通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非营利性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服务和危机干预中心,对青少年可疑心理卫生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真正体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的原则,着实提高青少年心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三)持续推进医教紧密型合作。2019 年以来,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11个省级部门共同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密切协作,连续三年均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 1 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任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校园卫生健康行动”,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医院与学校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疾病治疗与健康干预体制,加强对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特别是加强对儿童肥胖、近视、儿童心理行为、哮喘、脊柱侧弯等危险因素的监测和干预指导。

三、关于共建儿童健康服务综合体的建议。

近些年,我们认真总结医教融合、医疗合作,带动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做法,及时在全省推广。

(一)总结推广党建儿童健康联盟。系统挖掘杭州市儿童医院通过党建引领,深入推进部门协作,以党建促进医教融合、医企联手、医疗合作。建立医教融合、党建联盟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健康培训、家长学校、健康筛查、名校课程进病房、健康夏令营、健康演讲比赛等项目,推动医校之间密切互动,体系化树立“可知、可学、可防”的健康理念。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结合我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内涵,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县(市、区)建立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心理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建立心理服务咨询室。目前,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心理服务平台建成率达100%,并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为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疏导干预等服务。

(三)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门诊建设。针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治疗供给不足的问题,省级层面已建立了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我委指导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以及各级妇幼保健院、儿童专科医院建立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门诊亚专科,同时要求其他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能力建设,为有需求的学生群体提供专业便捷的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服务。

四、关于建设完善儿童健康云服务站的建议。

我委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根据您的建议,重点推进儿童健康云服务站建设,优化数字家长学校等系列数字化儿童健康保障体系。

(一)优化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系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了以建立学生视力调查/普查、常见病调查及学生体检为目的的“浙江省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系统”,该系统包括学生生长发育监测、视力筛查、常见病筛查、全科体检筛查、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学校饮用水监测、学校教学环境监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学校卫生管理功能,具有PC端信息管理后台、小程序端“学生健康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微信公众号接入“家长查询端”,形成了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学校、教师、家长共同参与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可以快速建立儿童青少年一人一档电子化健康档案,监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发展状况、学生常见病等,并形成大数据分析,对学校聚集性疫情暴发苗头等情况也有较好的早期识别能力。目前已在省内11个地市推广使用。

(二)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面对广大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问题认识不足,对心理卫生问题逃避和病耻感强烈的现象,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数字家长学校的建设。数字家长学校定期面向家长开展心理科普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同时,开发家庭教育专题线上资源,免费向广大家 长开放,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疾病的应对能力,引导家长积极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状态,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三)建立学生体检健康信息大数据库。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6 号),实行1+X健康体检模式(“1”为基本体检项目,“X”为各地自选项目),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生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外科、口腔等10类,心、肝、脾、脊柱等器官相关的30项体检内容,涵盖学生近视、脊柱异常弯曲、生长发育等常见病和多发疾病及部分危险因素引起的症状,基本满足了除罕见疾病外的常见病和多发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诊断。将通过数字化改革,建立多跨数据集成,建立学生体检健康信息大数据库,推进儿童健康精准化防控及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结合六部门《浙江省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发挥职能优势和专业技术特长,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不断推进医教联盟建设,加强对老师与校医的医学培训力度,推动数字化改革为儿童健康管理赋能,建立健全学龄儿童身心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何琦环

联系电话:0571-87709060

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0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