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947 公开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2〕29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8-23 12:3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庄凌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95号提案《建议将颈动脉斑块筛查纳入农民体检 降低卒中发生风险促进共同富裕》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我省分别于2005年和2008年启动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健康体检制度并取得较好的成效。近年来,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各地为优化体检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行了很多创新探索。2021年,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我省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于2022年1月联合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卫发〔2022〕2号),核心是统一参保城乡居民体检标准,实施同质同标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并在组织管理、项目内容、后续服务等方面细化要求,提升体检质量。一是体检频次设置更加合理。原农民健康体检重点人群每年1次,一般人群每两年1次;城镇居民均为两年1次。整合后将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周期统一为每年一次,其他健康体检对象(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体检另有文件规定)每两年开展一次,城镇重点人群的体检频次得到增加;二是体检补助经费更加充足。明确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基本项目标准为90元,与此前的农民健康体检老年人、一般人群体检标准分别为50元、30元相比,补助标准大幅提高,部分地区高于省级标准的也可继续执行,既满足了新形势下基本体检需求,又兼顾了区域财政保障的能力。三是实施“1+X”体检政策。“1”为全省统一的基本项目,“X”为地方和个人自选项目。基本项目在原来的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B超、心电图等项目基础上,增加了甲胎蛋白、血尿酸、胸片DR等项目,扩展优化了项目内容。自选项目可以为各地统一增加,也可以是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的个性化体检项目。四是优化检后。实现健康体检数据导入电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发现的慢性病高危和确诊人员第一时间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连续、综合的社区健康服务。继续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促进居民提高健康素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落实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新政策。根据《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颈动脉B超检查为选检项目之一。选检项目政府财政承担最高可达到60元/人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检项目。如金华市新制定体检方案,推出体检自选项目四类套餐,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套餐中即包含颈动脉B超检查。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要将相关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单(书),并与社区健康管理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健康档案内容。

(二)推进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结合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服务能力,开展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当地疾病谱等因素,试点提供“颈椎动脉健康筛查”“脑卒中肢体功能康复”等服务包,由签约对象自愿选取,满足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将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指标,切实推进个性化签约开展。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体检对象的后续管理和健康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重点强化老年人、慢性病及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强化超声专业人才培训。目前我省基层超声专业人才缺口相对较大,同时基层以提供腹部超声检查为主,血管、小器官等检查技术掌握不够。医共体(医联体)内部应加强人员统筹,通过“上挂学习、下沉指导”等方式,强化“传帮带”作用,加强实践操作培训,提高基层分院超声专技人员疾病检出能力。在基层全科医生、基层超声医生规范化培训中适当提高血管类超声检查培训时间占比,同时统筹安排医共体模块化培训,适当兼顾超声专科内容。

(四)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心脑防办、医学会等相关组织团体作用,逐步增强医务人员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意识,同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向患者及其家属以及公众传播心血管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防治知识、高新疗法和康复指导,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李颖

联系电话:0571-87709201     传  真:0571-87709129

邮    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4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