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7942 | 公开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2〕28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
应航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1号提案《关于建立浙江省老年性聋听力筛查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目前工作及政策情况
(一)全生命周期健康体检听力检查情况。我省自2005年和2008年启动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以来,不断健全政府主导实施、财政保障投入、卫生支撑服务的机制,已基本建立了“全民覆盖、分类实施”的健康体检体系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医防融合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体系。从出生婴儿至老年阶段均设有相应的健康体检项目,如对于0-3岁儿童,主要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定期体格检查、发育评估,进行儿童健康管理;对于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到托幼机构和学校,按照不同的项目内容开展健康检查;对在职人员,由其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安排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进入老年阶段,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都有机会参加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单位退休人员体检、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上述健康体检物理检查中均包含听力检查项目,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将相关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单(书),提供健康指导以及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
(二)老年人专项听力筛查情况。目前我省尚无省级统一实施的老年人专项听力筛查行动,但将制定出台《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自2022年起,逐步在全省开展老年人“光明”“口福”“失智老人关爱”“营养改善”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行动。主要内容是制定实施针对老年人视力功能、口腔健康、认知功能、营养状况等的早期筛查干预措施,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开发应用数字健康服务技术,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促进健康老龄化。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健康评价和健康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建立起符合浙江实际的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鉴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暂未对开展“老年性聋听力筛查项目”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同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现阶段我省以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五大行动为重点,逐步积累基础数据和工作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统筹谋划全省开展老年性聋听力筛查工作。
(三)相关政策情况。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8号),限定支付范围:人工(电子)耳蜗植入术限双侧重度、极重度感音性耳聋患者,其中语前聋患者限不满7周岁以下儿童;人工(电子)耳蜗材料限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电子)耳蜗(植入体型号CS-10A,言语处理器及附件型号NSP-60C)。人工(电子)耳蜗植入手术费用支付限三级甲等医院。支付待遇及最高限额:人工(电子)耳蜗植入术按“甲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人工(电子)耳蜗材料支付总额限定为48500元(含个人支付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单项累计不超过3万元。2.《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实施办法》(浙残联发〔2018〕69号)提出,符合相应条件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就助听器可享受相应补贴政策。3.《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6号)提出,具有人工耳蜗植入适应指征的未满7周岁听力残疾、多重残疾(含听力残疾)儿童,未享受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自行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在最高70000元标准内按实享受一次性补贴,每人限补贴人工耳蜗1台。18周岁前植入人工耳蜗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术后8年以上需升级体外言语处理器(声音处理器、音频处理器)的,在最高30000元标准内按实享受一次性补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鼓励地方试点先行。2022年1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提出“1+X”体检政策,即“1”为全省统一的基本项目,“X”为地方和个人自选项目。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疾病谱等要素,尝试将“听力精准检查”等纳入体检项目,制定相关检查指南和补助政策,为全省出台相关政策、开展专项行动提供试点经验和实践基础。对于体检和诊疗后发现的听力减弱或听力丧失人群,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后续管理和健康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
2.强化健康教育和政策宣贯。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台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媒介进行全人群听力保护知识和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基层医疗卫生康复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在社区和村镇广泛开展听力健康宣传和科普,举办相关讲座等,逐步增加群众对听力保健的重视。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李颖
联系电话:0571-87709201 传 真:0571-87709129
邮 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