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926 公开日期: 2022-06-0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2〕10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8-23 11:0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金胜威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67号提案《关于加速培养浙江省老年康复医学紧缺人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关心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加速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是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薄弱环节、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实施康复医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及重点学科建设、强化康复医学专业毕业后教育、创新康复医学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多部门联动加强医教协同等为抓手,康复医学人才数量及质量逐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关于“加强高层次老年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老年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制度体系。2021年我委联合多部门印发《浙江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方案》。文件中要求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训机制。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康复医疗临床需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将康复科等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列入《浙江省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大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重点学科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我委培养老年康复医学高层次人才5人,在全省共建有康复医学及老年医学重点学科12个,康复医学相关的科研项目逐年增加,累计经费支持640余万元。加强了老年和康复科学研究,强化了人才梯队的培养,提升了老年和康复类疾病诊治水平。三是将康复医师纳入紧缺人才培训项目。通过进修、远程教学等方式,接受统一的康复医学相关培训和康复课程,提升在职在岗康复医师的专业水平。近3年共开展康复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70余项,累计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2.5万人次。

(二)关于“给予招收康复医学学生的高校政策倾斜,扩大招收规模”的建议。一是提升康复医疗人才培养。2021年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康复医疗专业共招博士100余人,硕士720余人,本科生3300余人,硕士、博士招生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康复医疗机构紧密合作,提升康复治疗学教学水平。温州医科大学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浙江树人大学与树兰医疗集团专门成立了国际护理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门成立了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二是持续加强医教协同。我委与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紧密联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院校开办医学专业,目前我省累计批准设立医学类专业38个,年培养医学生5500余人。近3年联合省教育厅开展新增医学类本专科专业行业评审19次,经教育部批复最终设立7个专业,从源头充实了紧缺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

(三)关于“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高校的康复教育资源,并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的建议。一是加强康复医疗专业建设。目前我省共有8所高校(其中2所独立学院)设置了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听力与语言康复学等康复医疗专业,已实现我省医学院校康复医学专业全覆盖。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立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的康复治疗学专业立项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逐步形成了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为培养康复医疗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将康复医学专业作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4个专业之一同步推进。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1版)康复医学科培训细则要求,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患者管理、沟通合作、教学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康复医生。通过多元融合、分层递进的培养模式,康复医学专业住院医师独立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提升培训质量与数量。自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内全面开展以来,我省累计招收康复医学专业学员420余人,目前全省共有18个康复医学专业基地,学员近3年住培结业考核平均通过率为99.29%,排名各专业基地前列。四是中外交流,推进康复医学合作培训。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浙江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医科建设。委直属、浙大附属、温医大附属等10余家省市医院均与国际著名大学、医院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康复医学住院医师合作培训。通过师资培训、学员交流、课程共建等方式实现了培训经历互认,有效地起到了新型培养模式的探索,将有助于我省建立与先进国家和地区接轨、实质等效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四)关于“增加康复人员队伍的职业收益,强化基层康复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改革完善卫生紧缺人才的薪酬待遇制度。根据《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文件精神,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等,予以适当倾斜,同时指导公立医院内部向关键和紧缺岗位的医务人员倾斜,努力使紧缺专业医护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护人员薪酬平均水平。目前我省康复医学执业医师3000余人,每10万户籍人口康复医师数6人,已经达到我省《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要求。调查显示浙江部分医院,康复医学科医师的收入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大约6000-10000/月,略低于同年资的工作量较大的内外科医师。二是扩大康复医疗人员的诊疗范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康复医学人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与养老、健康产业相结合,康复医学人员不仅可以进行专业上的康复治疗,同时也可以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及保健医学等人员紧密合作,实现对患者的康复治疗、训练、心理辅导,甚至在今后可以拓展到对人群健康状况观察、调理等方面,极大的拓宽了康复医学人员的诊疗范围和职业前景,增加职业收益。

(五)关于“增加康复护理人员数量”的建议。一是扩大老年康复护理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康复护理成为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我省共有 19 所本科高校设立了护理学专业,其中在浙开设老年康复护理专业院校17家,年培养老年康复护理相关专业医学生220余人。二是加强老年康复护理队伍建设。委直属培训中心每年培训800余名医疗护理员,其中大部分在基层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对失能老年人照护者的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我委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线上举办老年医学、老年护理、老年康复、老年心理、抗衰老、健康管理等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每年开办相关培训170多个,其中2/3以上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培训人员近2万人次。

(六)关于“营造良好的康复医学普及氛围,给予康复医生在职称晋升方面的政策支持”的建议。一是加强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康复理念、康复知识和康复技术等,普及和提高群众对康复的认知和重视,在全社会营造推进康复医疗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实施卫生人才职称晋升的政策改革。2015年,我省实施了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将县(市、区)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下放至各设区市。2018年至2019年,在三级医院、全部县域医共体实行自主评聘改革,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用人自主权。各医疗单位在实施自主评聘中,可充分考虑老年康复医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相应评聘标准。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可对老年康复医学申报对象给予适当倾斜。三是持续推进康复及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目前,我委正在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开发建设全省医疗装备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机构医疗装备使用情况实行数字化管理。逐步将全省医疗机构的康复医疗装备使用情况纳入该系统,以康复器械设备科学配置和使用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倒逼康复产业转型发展。

尽管国家和省级层面非常重视老年康复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但仍存在康复医学人才短缺、院校培养供给不足、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浙江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方案》(浙卫发〔2021〕39号)和《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0〕39号)文件精神,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老年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养老康复医疗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加强高层次老年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院校积极增设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学等紧缺专业,适度扩大康复医学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并逐步纳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范围。根据老年人群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鼓励高校在康复医学与临床医学相关的课程中增设相关老年康复的学习内容。在临床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育中加强医学生康复医学相关知识能力培养,增加康复医学住培招生名额。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二是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康复医疗服务试点省份建设工作,发挥学科优势,加强康复医疗重点学科领域建设。加快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推进老年康复医学及护理技术培育和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推广受基层欢迎的适宜医疗卫生服务技术。重视老年康复医学重点学科及研究项目的建设,推进老年康复领域诊疗技术与理论创新。

三是释放中医药康复保健潜能。积极落实《关于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服务作用,深入开展中医药康复医疗、康复护理和中西医结合康复诊疗等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依托相关院校、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有效整合中医康复技术资源,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提高中医康复学教学质量。面向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医护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知识与职业培训。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刘怡

联系电话:0571-87709062  传真:0571-87709295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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