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7909 | 公开日期: | 2022-06-09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建〔2022〕1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温50号建议的答复
胡海伦代表:
由您领衔的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温50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三级医疗网络最底层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落实农村卫生相关政策、加大村卫生室投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六统一”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建议,十分合理并具现实意义。我委会同省财政厅作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党的新时期卫生健康方针,将乡村服务医疗体系建设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布局,强化基层疫情防控体系等工作。近年来,我省将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作为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内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扩容下沉,缩小城乡差距。至2021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01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4157个、村卫生室11218个、门诊部和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基层机构13412个,设置农村巡回医疗点2284个,配备农村巡回医疗服务车350余辆,基本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进展
(一)在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面。2011年,我省就开始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包括基本型和紧密型两种类型。基本型是将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实行一体化的规范管理。紧密型是在实现基本型一体化管理基础上,对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站),将人、财、物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体化村卫生室,财政予以相应的资金补助。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逐步将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支服务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2018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要求对政府或集体举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而未设置的村(社区),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对其他村卫生室,要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可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医共体管理,其药械采购、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由医共体统一实施。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目前,浙北地区(杭州、嘉兴、湖州、绍兴)政府办村卫生室比例较高,一体化管理效果较好;浙南地区(温州、台州、金华)受历史基础、人员队伍等因素影响,政府办村卫生室比例较低,一体化管理效果欠佳。为此,温州市自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约1亿元,用于改造提升中心村卫生室416个,新增政府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4个,建成农村巡回“流动医院”150个。2022年温州市预算投入建设资金3千余万元,计划新改扩建80家政府办村卫生室,加快推进乡村一体管理,巩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在加大村级医疗机构建设方面。2021年,为加快补齐我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全省计划新改扩建村级医疗机构3000家。要求各地合理设置标准化村级医疗机构,提高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占比,形成以村卫生室为主体,巡回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1年,我委积极推选将全省新增村卫生室建设600个项目,纳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制定印发《2021年度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类型、建设标准和核验标准。当年全省实际完成村级医疗机构建设716个,超省定任务的19.33%,各地合计预算投入建设资金1.93亿元;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78.26%。2022年,全省新改扩建5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三)在加强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方面。2021年9月,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进一步提升乡村健康服务水平助推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快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强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健康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地区差异,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各县(市、区)根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现阶段服务工作量增长情况、服务人口数量变化以及疫情防控需求,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202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数比2020年增加1513名,实际在编人数比2020年增加1054名。全省滚动实施“三年万名基层卫生人才招聘行动”,加大乡村卫生人员招聘和培养力度。2021年全省共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医务人员3143名,招聘编外医务人员3914名,合计招聘7057名。持续开展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定向培养,全省已累计招收培养定向医学生17737名,培养总数位居全国各省前列。2021年完成定向培养招录1693人,2022年计划定向培养招录1600人以上。
(四)关于村卫生室财政投入和绩效考核方面。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用于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的补助资金达6.32亿元,其中用于村卫生室补助达2.23亿元。2021年,各级财政用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资金达43.94亿元。我委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方法,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承担的任务和绩效考核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近年来,我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通过提供服务增加收入,提高职业获得感。
2021年,我省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委托,负责起草新时期《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分为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两类,内容包括基础设施、人员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居民满意度等6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按能力分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档、B档、C档三个等级,同步制定绩效评价要点细则、评分标准和指标释义等内容,完善村卫生室绩效评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各项基层卫生改革政策的落实落细。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和部门责任,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项跃丹
联系电话:0571-87709037 传 真:0571-877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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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