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902 公开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2〕5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绍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8-19 19:50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金耀、赵晓春、初宁、吴桂英、倪锦锦、任团结、李培明、徐建役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绍58号建议《关于将蚕丝蛋白列入我国“新资源食品”目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蚕丝蛋白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蚕丝是人类最早利用的天然蛋白质之一,享有“纤维皇后”之美誉。一直以来绝大部分的蚕丝都被用来作为纺织材料。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国内外对蚕丝开发利用的研究逐渐延伸到食品、发酵工业新材料、生物制药、临床诊断治疗、环境保护、能源利用、医用材料及化妆品等领域。

浙江是全国重要蚕茧产区,素以“丝绸之府”闻名中外。蚕桑作为我省历史经典产业和农业主导产业之一,近年来,相关部门在持续抓好蚕茧生产的同时,高度重视产业功能拓展与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蚕桑资源全价开发利用,全力拓展了产业效益空间。

但蚕丝蛋白目前在我国还缺乏系统有效的食用安全性、功能及质量可控性评价研究,根据现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规,蚕丝蛋白迄今未纳入新食品原料目录,现阶段不能作为新食品原料进行开发使用,无法在国内生产高附加值的蚕丝蛋白类食品或保健食品,否则属于违规行为,因此对蚕丝蛋白应用于食品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现阶段我国蚕丝蛋白产品合法化生产的途径

蚕丝蛋白类产品要在国内合法化生产,首先要纳入新食品原料目录。根据《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和许可工作,拟从事新食品原料生产、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研制报告、安全性评估报告、生产工艺、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标签及说明书、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等,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新食品原料许可。蚕丝蛋白纳入新食品原料目录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三、引导帮扶蚕丝蛋白产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1.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帮扶申报单位做好蚕丝蛋白新食品原料报批指导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报批资料,与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沟通,争取国家层面对蚕丝蛋白新食品原料报批评审政策的支持。

二是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沟通,做好安全性评估技术资料审查的对接工作。

三是协调浙江省疾控中心配合申请单位开展蚕丝蛋白产品毒理学试验及卫生学检验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扶持行业技术创新,积极引领蚕桑业产业转型升级。共同探索建立蚕丝蛋白食品化新体系。

感谢你们对食品产业发展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严中光

联系电话:0571-87709395  传  真:0571-87709176

邮    编:310006   

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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