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864 公开日期: 2022-07-1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季度)

发布日期: 2022-07-15 09:3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1

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应用,使全省域都能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

完成2021年度健康浙江建设(行动)考核部署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考核自查自评,筹备召开2022年健康浙江行动现场会。指导浙医一院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启动202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省中医院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已基本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召开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讨论修改《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完成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定标准(初稿)拟定工作,赴湖州市、台州市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专题调研。持续迭代浙里办“浙里健康”专区,截至目前,专区已汇聚“预约挂号”“预防接种”等智慧医疗应用37项,日点击量超500万人次,是“浙里办”最高频专区。

2

营造和谐育儿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建立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打造“浙有善育”名片。

开展“浙有善育”课题研究并形成初步成果,组织开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省委。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工作。制定《母婴最安全省份建设方案》《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方案》,构建“浙有善育”数字化应用建设方案。推进“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建设,拟定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和示范城市建设等示范建设标准,召开托育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会议。推进“5+X”多元办托体系建设,截至3月31日,全省建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4675家,托位累计17.9万个,每千人托位数2.74个,机构覆盖率69%,经国家备案机构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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