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7834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2〕66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宁波市第一医院方桥院区执业的批复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要求对宁波市第一医院(方桥院区)进行执业验收的请示》(甬卫〔2022〕7号)收悉。我委组织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宁波市第一医院方桥院区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第一医院方桥院区执业。
二、请你委督促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