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7816 | 公开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爱卫办〔2022〕9号 |
浙江省爱卫办等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助力健康浙江建设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文明办、健康办、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妇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视家庭建设等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家庭“社会细胞”基石作用,高质量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夯实健康底色,助力健康浙江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突出家庭健康在健康浙江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全面高质量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探索丰富健康家庭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健全完善促进家庭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家庭强化健康理念、增长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力争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建成50万户健康家庭,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1名群众身边的家庭健康指导员。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家庭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编发家庭健康促进系列宣传品、简明读本等健康教育材料。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计生协会员之家、健康小屋、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阵地作用,开展健康家庭指导服务,结合开展各种类型主题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应急救护培训,设立健康宣传栏,加强农村地区的健康科普宣传。倡导家庭制定健康管理规划,帮助家庭成员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项目。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成员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的能力和水平。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教育指导家庭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防控规定,加强自我保护,积极参与支持群防群控,严防疾病侵害。
(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生活方式,掌握营养健康、合理膳食、“三减三健”、控烟限酒、意外伤害预防、优生优育、慢病管理、传染病预防等科学知识,引导人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倡导使用公筷、分餐、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常洗澡,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创建“无烟家庭”,倡导未成年人不饮酒、成年人少饮酒不酗酒。规律起居作息,避免熬夜透支,保护未成年人视力。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鼓励家庭成员参与广场舞、健步走等文体活动。
(三)培育传承良好家风。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好家风健康行”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的家风。培育家庭美德,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教育子女走正道、讲规矩。处理好夫妻、婆媳、父母子女等家庭关系,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优良传统,倡导先进婚育文化,树立适龄婚育等正确婚育观念,引导群众破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四)构建美丽宜居家庭环境。倡导广大家庭净化美化居家环境,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避免蚊蝇孳生,做到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引导家庭养成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革除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陋习。指导婴幼儿、老年人家庭进行适幼、适老化改造。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遵守环境卫生公德,主动参与社区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
(五)健全困难家庭健康保障。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加大对独居、空巢、高龄以及失能等困难老年家庭的扶助力度。加大“两癌”筛查宣传力度,提升育龄群众健康水平。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落实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生活照料、养老关怀、精神慰藉等工作,加大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惠民力度。精准帮扶困难家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维护困难家庭合法权益。关注关爱孕产妇、老年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遇到灾害或疫情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做好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和事故后的心理创伤康复。
(六)营造健康家庭社会环境。鼓励村(社区)开展“美丽庭院”“幸福家庭”建设等活动,突出典型示范引领。构建育儿友好环境,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家庭的主体作用,鼓励社区提供多方面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加强全生命周期生殖健康服务,建立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专家和师资队伍,以10—24岁青少年及其家长为重点,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家长亲子沟通技巧;开展线上线下生殖健康咨询和优生优育工作指导,提供科学备孕指导,积极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健康家庭建设对于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健康氛围、提升健康素养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机制。要将健康家庭建设纳入健康浙江、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制定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健康家庭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爱卫办、健康办负责健康家庭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计生协会等部门负责健康家庭建设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督导等工作,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评估和数据汇总上报。各级体育、妇联、红十字会等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有关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技术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测评估和质量控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责任医师签约服务,将健康家庭建设作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内容之一。各地要依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基层计生协秘书长、骨干会员和志愿者等,筛选合适人员,聘任为家庭健康指导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健康指导员作用。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等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家庭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和典型报道,倡导家庭积极广泛参与,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各地要及时总结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深入挖掘健康家庭样板案例,大力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健康家庭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浙江省健康家庭标准(2022版)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5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浙江省健康家庭标准(2022版)
一、基本条件
(一)家庭主要成员在本社区(村)居住满1年及以上。
(二)家庭成员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健康科普服务。
(三)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
二、健康环境
(一)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蚊蝇滋生地,无卫生死角,家庭垃圾分类袋装并投放,厕所、阳台、楼道卫生整洁,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二)家庭有3种及以上健康支持性工具(如体重秤、血压计、腰围尺、控油壶、控盐勺、计步器、运动健身器材等),配备家庭保健药箱,并妥善存放、定期整理。
(三)家风文明,不骄不奢,勤俭持家,行为规范。家庭成员关系融洽,邻里关系和睦,乐于助人,关爱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公益活动。
三、健康知识与技能
(一)家庭成员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崇尚健康生活、家庭保健、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等新型观念。家庭中至少有1人具备基本健康素养。
(二)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和体育健身技能相关活动。
(三)家庭定期学习健康知识,家庭成员具有获取健康信息的能力或者辨别健康信息的能力,关注健康信息并且拥有健康资料(如书、报、期刊、新媒体等任意一种)。
(四)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会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并学习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持有救护证书。
(五)购买食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能看懂食品标签。
(六)科学就医,能使用网络预约挂号等智慧医疗服务,遵从分级诊疗,文明有序就医,严格遵从医嘱。
四、健康行为
(一)家庭成员建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家庭成员不吸烟,家中无烟具,能主动劝导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家庭成员不敬烟、不劝烟,礼尚往来不送烟;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
(三)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健身习惯,每人每周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半小时以上,熟练掌握至少1项运动健身技能,家庭体育锻炼常态化、科学化。
(四)家庭成员定期体检并保存好体检表,每两年至少1次。肥胖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疾病纳入社区定期随访管理并得到有效控制。
(五)家庭成员心理健康,适应社会发展,有压力时能向家庭成员倾诉,能有效调节家庭矛盾。
(六)家庭重视营养,掌握健康烹饪方法,膳食合理,多果蔬、低脂、低盐,采取减盐控油措施。
(七)家庭成员每天早、晚2次刷牙,牙刷应当每3个月更换一次;不共用毛巾。
(八)家庭成员(成人)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未成年人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九)家庭成员关注并接受文化科技知识,乐于学习,勇于尝试,积极参与各类促进家庭健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