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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6-24 14:2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申报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基础评分、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我省拟推荐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排名不分先后)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单位。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6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71-8770937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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