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7787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项目结业考核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
根据《2018年浙江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经研究,我局将近期组织开展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浙江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对象。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培养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
(一)参加21天的理论集中学习。
(二)参加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地市级及以上中医药学术交流≥3次。
(三)每年中医护理临床实践140天以上。
(四)在本单位开展中医护理教学工作,组织推广创新中医护理技术≥1项;主持立项县级及以上中医护理相关课题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中医护理相关论
文1篇;提交1篇结业论文。
(五)经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按照《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表》(附件1)内容进行考核。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总分值300分,其中平时考核40分,年度考核60分,理论考核100分,临床能力考核50分,科研能力考核50分(含结业论文20分)。210分为及格。
四、材料准备
考核对象填写《培养对象结业考核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考核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材料,整理装订成册,报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审核,于2022年3月4日前寄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五、组织考核
(一)理论考核。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形式另行通知。考试说明见附件4。
(二)结业论文考核。论文格式参照《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结业论文基本要求和统一格式》(附件5)执行;论文电子版以编号(学员序号)+姓名命名,于2022年3月1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jtcm@zjwjw.gov.cn。专家根据《结业论文评分表》(附件6)进行结业论文考核。
(三)专家考评。我局委托省继续教育中心组织专家按照《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表》评分,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六、其他
不符合本次结业考核申请条件的培养对象参加理论考核和结业论文考核。符合结业申请条件后,与2021年培养对象一起参加结业考核。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创新处 李娟娟,0571-87709385;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沈梨芳,0571-8661354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437室(仅支持顺丰快递或EMS邮寄)。
附件:1.浙江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表.docx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