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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率先出台医疗机构公共厕所建设与卫生管理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 2022-05-30 17:2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近日,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舟山市开展第34个爱卫月活动,印发了《浙江省医疗机构公共厕所建设与卫生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的发布,为医疗机构厕所提升工作提供了详实可操作的技术规范,为建立医疗机构厕所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了技术支撑,对筑牢新冠疫情防线、预防疾病传播流行、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贴近群众需求,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19年至2020年,我省按照国家要求部署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发现各地一些医疗机构厕所的建设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短板和问题,跟群众的如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该《指引》以问题为导向,定位于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规定了医疗机构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卫生要求和指引,指引医疗机构着力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厕所环境。该《指引》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划设计、导示标识、设施设备、运维保洁、综合管理六部分。

二是以病患为本、以服务为上,体现对患者和妇女儿童、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者等重点人群的充分关怀。《指引》遵循安全、卫生、文明、便捷和节能的原则,明确了厕所导示牌、厕位标识、提示信息的具体要求,针对使用人群明确厕所数量、布局、厕位数量和男女厕位比例,如考虑就诊便捷性,在布局上提出开展常规检验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在检验科就近设置厕所的规定。明确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的设计要求,如规定了在女厕所鼓励设置儿童小便器,方便如厕母子使用;厕位中输液挂钩、抓杆、呼叫器设置的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传染病疫情防控,引导文明健康如厕意识和习惯的养成。医疗机构具有人流量大、时间相对集中、人员情况复杂等特殊性,医疗机构厕所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疾病的传播。《指引》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明确厕所通风除味、粪尿收集方式、排放管道设施的建设技术规范,如规定了楼层厕所的排水排气管路系统要有阻断气溶胶传播的设施。明确了安装非手触式开关水龙头、防蝇设施和保洁、消毒等做法和要求。规定了文明如厕的宣传教育,引导就医群众文明如厕,有效降低传染病在如厕过程中的传播风险。

四是结合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指引》以遵循相关国家标准为基本要求,以遵循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为强制要求,针对医疗机构不同等级、综合性或专科医院、公立或民营医院等具体情况,对实施分级分类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重点引导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指引医疗机构厕所全面升级达标。

(省爱卫办、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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