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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22-05-30 09:0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为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的实现,浙江省积极印发《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小于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比例100%”的任务目标,并通过开展无烟倡导、烟草流行监测以及戒烟服务能力建设等一系列工作,持续推动我省无烟环境建设,为广大居民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浙江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央文明办 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等系列有关控烟工作文件精神及要求,出台《浙江省爱卫办 浙江省文明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浙江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浙爱卫办〔2020〕7号),深入推进全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爱卫办联合发起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的倡议书,倡导各单位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控烟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响应,做好表率,为营造无烟环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截止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无烟党政机关8311家,实现全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全覆盖,其中省级73家,杭州市1028家,宁波市1090家,温州市822家,嘉兴市543家,湖州市478家,绍兴市672家,金华市781家,衢州市618家,舟山市358家,台州市1093家,丽水市755家(具体无烟党政机关名单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无烟党政机关名单(截止2021年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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