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248 公开日期: 2022-03-2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21 10:00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主题主线,为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委专题听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要求,结合委重点工作,制定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考核责任分解方案。明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处室、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落实情况纳入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全力打好疫情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在疫情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的实战中找短板、扬优势、健体系,参与完善并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七大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全面提升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医疗广告审查等3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等108个事项实现“全省通办”;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等6个秒办事项,实现提交即办结。建成政务服务数据驾驶舱,完成驾驶舱大屏和办件信息查询等功能开发。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创新实施,“医学高峰”和中科院医学所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挂牌运行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挂牌运行,我省连续第二年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中居全国第三,A++医院数量居全国第一。成功获批创建全国首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成为全国首个全省域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经验全国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完善,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卫生健康领域立法得到加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列入立法预备项目。

(二)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出台《单采血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队驻地管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标准6项。报送地方标准立项建议16个,完成4个地方标准复审,完成3个地方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9件,同步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订并公布我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卫生健康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全省医疗美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抗(抑)菌制剂、放射诊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卫生健康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4.9万件。

(二)提升数字化执法能力。推进综合监管数字化集成,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职业健康三大监管领域为重点,打造集智慧监管、智能办案、效能监测、决策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精密智控系统。开发升级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医美监督在线、诊疗行为监督在线、住宿场所消毒保洁智能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智能监管等场景应用,基本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全周期全流程监管。

(三)提升卫生健康监管法制保障。在全国率先出台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明确9类18种情形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实施流程图。出台《浙江省卫生健康非现场行政执法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范安装监管设备、规范合法获取违法违规证据等具体要求,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法制保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规范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信访答复件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查政府信息公开80件。

(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22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通过办理工作,有力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信用建设。优化迭代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平台,公共场所领域累计归集信用主体信息10.93万家,医疗机构领域累计归集信用主体信息1.47万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所有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全部按时限处理,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无案件败诉、无案件被纠错。

(二)依法规范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全年委本级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1.25万件(次)。完善“三次分类”工作机制。建立涉及多职能部门信访事项的跨部门衔接工作机制。

(三)广泛开展普法反诈宣传。出台《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年度普法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组织宣贯《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在全系统部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工作,压实单位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教育。

2021年,虽然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2022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决策部署,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机制建设,构建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用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亚运会保障等中心工作,加强法律制度供给,提升法律保障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监管资源集约化、执法手段数字化。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教,强化法律风险预防,提升定纷止争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深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教育。

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迭代政务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配合做好行政备案改革试点工作,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