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235 公开日期: 2022-03-12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2022〕8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6 16:1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2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2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以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为底线,围绕高水平建设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总目标,聚力打造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和育儿友好型社会两大标志性成果,加快重点领域创新突破,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1.完善预防和早发现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七大机制”,重点强化“吹哨”责任和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核酸检测关口前移,指导做好重点人群、重点企业、重点物品核酸采检与预防消毒工作,合理扩大“愿检尽检”社会覆盖面,推广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监测模式,压实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职责,缩短疫情发现时间,实现被动防控向主动防御转变。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做好加强针、序贯接种和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2.加强核心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流调溯源能力,推进流调队伍扩容提质,建设省市县三级流调专家库和应急流调小分队,分级强化公卫人员流调能力培训演练,实现“人人能流调”,建立8000人的流调队伍。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设区市至少建成2—3个不低于10万管/日的核酸检测基地、配置不少于 5辆检测能力不低于8000管/日的移动检测车,每个县(市、区)建成2—3个检测能力不低于5万管/日的核酸检测基地、每50万人口配备1辆检测能力不低于8000 管/日的移动检测车;开展卫技人员全员核酸采样培训,实现“人人会采样”,全省应急采样人员达10万名以上。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加强呼吸道疾病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建强呼吸、感染、重症等专科,组建普通、重症医疗救治模块化团队,储备足够医疗救治资源,守住院感防控底线,力争不发生新冠疫情死亡病例。

3.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实医共体“两员一中心一团队”。立足平急结合,继续推进定点医院传染病院区(病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标准化建设。推动出台《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完善“485”三级(国家、省、区域)卫生应急基地救援网络。深入实施健康浙江26项行动,打造50个省级示范样板。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省域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健康城市(县城)、健康乡镇、健康村和健康细胞建设,倡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夯实群防群控工作基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7%以上。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保持巩固消除疟疾、消除血吸虫病成果。新增3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阳光心理提升工程,推进中小学生肥胖、心理、脊柱侧弯等学校健康工作,做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二、打造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

4.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新增1—2个。制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医学高峰”建设向市域拓展延伸。推动中科院医学所直属所建设,确保二期项目顺利开工,加快筹建钱塘实验室。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试点,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等六大行动计划。依托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促进医研企合作和科研成果转化,全省三甲医院科技成果转化金额增长20%以上。深入实施“551” 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卫生健康领军人才10名、创新人才100名和医坛新秀200名。

5.健全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以强急救能力、强专科特色、强医防融合、强人才团队和管理服务数智化、环境空间生态化、设施设备现代化、就医体验人文化等“四强四化”为重点,将县级医院打造为共同富裕的标志性工程,力争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0%、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45%。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在医保支付、岗位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创新突破,巩固放大“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改革优势,完善城市医联体分工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县域就诊率达89.5%,基层就诊率达55%以上。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启动医卫人才山海强基专项,招聘3000名以上医学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新增定向培养医学生1500名以上,培训基层全科骨干医生500名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8人。抓好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试点和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6.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放大综合医改试点省集成改革效应,强化药耗集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和资源配置等联动改革,完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疗资源规划布局、项目建设、资源配置的科学论证和合理调控,引导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主要向县域尤其是山区海岛下沉辐射,鼓励有序扩容和均衡配置,严控盲目扩张和过度集聚。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推动建立面向基层尤其是山区海岛医务人员薪酬托底保障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公立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幅均控制在5%以下,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3.5%,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42%,个人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

7.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制定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在5个市、8个县(市、区)开展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中医药重大项目和中心落户浙江,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中医药“千方百剂”“千科培育百科帮扶”“千馆提升百馆示范”“千医培养百医遴选”项目。整理遴选300个以上中药协定处方,支持医疗机构研发注册或备案中药制剂,布局建设100个中医药特色专科项目,20家以上乡镇级中医馆达到国家基层“旗舰中医馆”建设标准。新增一批国家级中医药高级人才,遴选培养30名以上岐黄使者和150名省级基层名中医。

三、推动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优质共享

8.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贯彻落实新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2+11+N”政策体系,指导各地出台具体方案,推动假期、就业、税收、补助等配套措施落地见效。构建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研究发布区域人口均衡发展指数。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千人托位数达3个以上。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85%以上。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做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

9.打造母婴最安全省份。实施母婴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新增30家标准化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0万、6.5‰以内。实施妇幼保健能力提升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孕产保健、新生儿保健等特色专科,重点加强14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鼓励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组建区域妇幼专科联盟,加快产科、儿科等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启动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国家试点,建成30家“医、防、护”三位一体示范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出生缺陷“筛诊治”一体化,深化妇女“两癌”检查、0—3岁儿童发育监测、生殖健康促进等服务,完成“艾梅乙”母婴传播国际消除认证准备工作。

10.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五大行动。贯彻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出台新时代老龄工作意见,启动高质量老年健康服务试点省建设,支持浙江医院建成省级老年医疗中心,研究制定市级老年医疗中心建设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5%以上。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机构,新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00家以上。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每个市至少1家市级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20个以上县(市、区)的医共体建立安宁疗护病区。开展老年人“光明”行动,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50000人,实施老年人白内障手术5000例。开展老年人“口福”行动,为50万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专项服务供给。开展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完成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10000人以上。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为50万老年人建立营养健康监测档案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推进医养结合机构配备营养指导师。开展老年健康“智慧助老”行动,建设开发老年数字健康服务重大应用3项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65%以上。

11.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推进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制定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统一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经费标准,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人均期望寿命达79.6岁,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8%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3.3%以上。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1000万人,结直肠癌免费筛查130万例,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120万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35万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97元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1%以上。启动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完成适龄儿童窝沟封闭60万颗牙,应封尽封率达80%以上,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监测工作扩面提质,建立中小学生眼健康档案500万份。全面推进“两慢病”全周期管理改革,深化基层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和绩效考核。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扩面,十类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5%以上。

12.做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0个;新增县级公立三级医院床位5000张,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0个;支持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全面建立标准化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和检验、影像、病理三大共享中心,建设128个以上临床专科,新增院前急救服务站40家;新增150个乡镇(街道)建有托育机构,新增托位5万个,其中新增普惠托位3万个。

四、全面推进“健康大脑+”体系建设

13.加强顶层设计。遵循全省“1612”体系架构,迭代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1+3+N”总体框架,瞄准重大需求,梳理“三张清单”,编发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指南2.0版,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话语体系,深入推进平台贯通、应用贯通、体制贯通。

14.夯实“健康大脑”底座。加快推进“健康云”建设,升级“云网中心”,完善“数据中心”“交换中心”,启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实时贯通计划;优化“组件中心”“算法中心”,为基层创新、共建共享提供中枢管理平台;建设“医学知识中心”“决策支持中心”,打造全省统一的全民全程健康档案系统和全省共享的医药知识库,构建区域、机构、个人等多维度的全周期健康画像。

15.丰富拓展重大应用。迭代完善“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防疫”、互联网医院等重大应用,重点建设“浙有善育”“浙里护理”“浙里中医”“浙里健康e生”“浙里家医”等一批重大服务类应用,积极推进“生物安全在线”“职业健康在线”“医美监督在线”“住宿卫生在线”等一批重大监管类应用。

16.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加强省市县对接联动,鼓励支持各地承担“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应用场景建设。完善基层创新项目储备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库的纳新、追踪、评估和推广共享工作。

五、全力做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保障工作

17.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承担省亚运会、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协调组工作任务,实行省市卫健部门专班指挥、定期会商,完善总体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和防疫手册等制度体系,落实分级分类分时管控措施,努力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不发生规模性聚集疫情、不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或比赛中断、不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

18.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健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体系,组建省市县联合工作组。优化设置定点医院、亚运村门诊部、场馆医疗点,合理配备急救转运设备和医疗人员,开发应用亚运数字健康监测系统,切实提升中西医医疗服务和应急救治水平。

19.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制定亚运会、亚残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完善省市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演练。部署开展比赛场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接待酒店二次供水、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和放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相关卫生安全事件。

六、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

20.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 德医双强”工程,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公立医院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体系,15%公立医院建成“院科两优 德医双强”标杆医院,高知党员在高知群体中占比保持在40%以上。深入实施省委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链式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1.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强化“四责协同”,落实“一岗双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内审工作,追踪落实巡察整改。深化实施“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医疗机构工作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推进打击“红包”、回扣、欺诈骗保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坚决整治和查处卫生健康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2.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立法调研,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现代化执法工作体系,推行多领域广覆盖全闭环非现场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指挥棒”作用,科学调整健康浙江考核、卫生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等级医院评审。

2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精密智控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启动建设国家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培训基地。以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设施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全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创新运用数字化手段构建保密管理闭环,确保不发生涉密事件。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基础支撑、应急处置和制度规范,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和监测评价机制,杜绝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完善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全系统新增信访降总量、信访积案早清零。

统筹做好新闻宣传、援外医疗、对口支援、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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