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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7212 公开日期: 2022-01-1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函〔2022〕7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首批三级中医医院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2 10:2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经省中医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定,下列中医医院分别确定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有效期为5年。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宁波市中医院、温州市中医院、嘉兴市中医医院、绍兴市中医院、诸暨市中医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温岭市中医院、丽水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二、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三、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

杭州市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台州骨伤医院。

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平湖市中医院、海宁市中医院、桐乡市中医医院。

五、三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

浙江骨伤医院、新昌张氏骨伤医院。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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