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浙江省健康县区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健康县区建设技术评估的通知》规定,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区(健康县城)评估标准(2021年版)》和《2021年度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技术复评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申报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区的19个县区进行现场评估,对2017年命名的3个国家级健康县区进行复评,对2021年度评估中需要复核的1个县区进行省级复核。经综合审定,现对2022年通过省级评估的19个健康县区、通过复评的3个国家级健康县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浙江省爱卫办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邮编:310006。电子邮箱sxwu@cdc.zj.cn。
附件:1.2022年通过省级评估的健康县区名单
2.2022年通过复评的国家级健康县区名单
附件1
2022年通过省级评估的健康县区名单
一、杭州市(4个)
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淳安县
二、宁波市(3个)
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
三、温州市(2个)
洞头区、平阳县
四、湖州市(2个)
德清县、长兴县
五、嘉兴市(1个)
南湖区
六、绍兴市(1个)
诸暨市
七、衢州市(1个)
常山县
八、舟山市(1个)
定海区
九、台州市(2个)
椒江区、黄岩区
十、丽水市(2个)
缙云县、松阳县。
附件2
2022年通过复评的国家级健康县区名单
一、杭州市(2个)
余杭区、临平区
二、台州市(1个)
玉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