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2-08017 公开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季度)

发布日期: 2022-10-31 15:4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1

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应用,使全省域都能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

持续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工作,指导浙医一院修改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方案要点,指导浙医二院起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方案。遴选1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名单,印发《浙江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建设方案》。持续迭代“健康大脑+”体系总体框架,推进医疗机构数字化改革,开展省市县三级健康大脑试点对接,丰富拓展重大应用,“浙医互认”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覆盖率超过75%;“浙里急救”完善多项应用场景试点;“浙里健康e生”服务端上线,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试点基本完成;“浙有善育”综合监测门户上线运行,托育机构视频监控接入;“浙里护理”吸取宁波经验,探索“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2

营造和谐育儿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建立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打造“浙有善育”名片。

完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优化充实成员单位及其职能,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研究制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具体政策,开展浙江省人口均衡发展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开展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过程的风险评估。推进普惠托育“5+X”多元办托体系建设,每千人托位数达3.5个,机构覆盖率达80%。完善“浙有善育”数字应用,贯通“婚、生、养、教”四大环节,设立人口、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监测和趋势研判6大板块,上线跨部门应用40项,累计提供223万人次服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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