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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1-07367 公开日期: 2021-09-1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老工委〔2021〕2号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6 11:5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为老服务质量,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全国老龄委、全国老龄办的部署要求,省老龄委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通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参创单位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和照顾服务等各项惠老政策法规,创新为老服务方式举措,全面提升为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范围和内容

(一)创建范围。全省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及其内设科室、部门、班组等均可参与创建,各级党政机关内设处(室、科)可参与创建。

(二)创建内容。按照《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和本行业实际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惠老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项惠老政策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创新为老服务方式举措,开展为老服务岗位创优、争当岗位能手和服务标兵等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和便利服务。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三是开展助老志愿服务。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组织员工深入城乡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

三、创建活动安排

第四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9月—10月)。对全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细化考评标准,进行宣传动员和具体部署,明确参创单位,全面启动创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3年6月)。各地根据创建工作计划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参创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创建任务,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水平整体提升。

(三)申报命名阶段(2023年7月—10月)。各市、县(市、区)对辖区内创建单位组织申报和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创建活动考评结果;省老龄办组织检查和评审,提出“敬老文明号”建议名单,提交省老龄委审议批准,给予命名。

四、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敬老文明号”是以优化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老龄委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老龄委“四级联创”的要求,在落实上级创建任务的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市、县两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鼓励系统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创建,并加强工作指导。各级老龄办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提升创建成效。坚持重在基层,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发展任务,把创建活动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争创品牌特色。要突出岗位争创,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主动接受老年人的监督和评议,热情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创建过程,将尊老敬老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总结提升,防止“两头热中间冷”的状况,防止将创建异化为评选敬老先进单位。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创建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创评标准体系,把群众评议、特别是老年群众的评议作为评选第一依据,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对已经获得各级“敬老文明号”的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摘牌。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地要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创建单位要把孝亲敬老纳入文化建设内容,加强对员工的尊老敬老教育,夯实创建工作的基础。大力宣传“敬老文明号”尊老敬老、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奉献社会的精神内涵,宣传“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的工作成效和参创单位的典型经验,表彰激励敬老服务标兵,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附件:1.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docx

2.第四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考评标准.docx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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