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346 | 公开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1〕104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华家池院区执业的批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你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关于对新院区验收的请示》(院发〔2021〕41号)悉。我委组织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华家池院区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华家池院区执业。
二、请你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