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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量发展 我省试行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管理新举措

发布日期: 2021-08-05 16:3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近日,省爱卫办印发了《浙江省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管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对全省已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和新创国家卫生乡镇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长效管理,推进全省国家卫生乡镇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量化分级标准、量化分级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根据乡镇创建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情况,国家卫生乡镇量化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量化分级程序原则上采用暗访方式进行,并同国家卫生乡镇复审或新创建暗访工作结合进行。

为强化乡镇长效机制建设,《方案》规定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每年开展1次,改变以往第3年集中检查一次的做法,由省爱卫办每年抽取部分国家卫生乡镇进行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乡镇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工作明显滑坡的,作降级处理;被国家取消称号的,同步取消其量化等级并通报批评。量化分级结果每年公布一次,分级结果纳入健康浙江考核。

近几年来,我省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势头迅猛,国家卫生乡镇比例已经达到50%,居全国省份第一。目前尚有300多个乡镇正在积极争创中。量化分级管理作为我省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新举措,将为我省高质量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乡镇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省爱卫办 省爱卫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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