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301 | 公开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1〕69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第二批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按照《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结合浙江省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浙江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树兰(杭州)医院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确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有效期均为5年。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