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296 | 公开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健康浙江办便签〔2021〕12号 |
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1年全国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暨浙江省健康科普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市健康办,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公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1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定于5-7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1年全国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暨浙江省健康科普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推荐主题
(一)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相关主题。如公筷公勺及分餐制等卫生习惯、环境卫生、合理用药、科学就医、负责任和安全性行为、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心理健康、科学健身等。
(二)近视防控相关主题。如近视定义、危险因素、临床表现、正确读写姿势、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近视筛查矫正等。
(三)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如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预防接种等。
(四)癌症防治相关主题。如癌症病因预防、防癌筛查、康 复等。
(五)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预防出生缺陷、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与科学育儿、预防肥胖、脊柱健康、防范意外伤害等。
(六)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康复护理、老年人跌倒等伤害预防与急救、生命教育等。
每个作品限报以上一类主题。
二、征集作品类别
征集作品共分五类,分别为表演类、视频类、音频类、图文类和网络账号类。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长视频、电视栏目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长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上。电视栏目单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剧集总数不超过30集。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4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等。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创性。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及健康科普传播机构建立的健康科普类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健康资讯、科普知识、政策解读等健康信息以及在线健康服务,不含个人公众号。同一名称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作品需上报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800字以内。
三、征集要求
各市组织动员征集,集中选送,要求各市报送作品覆盖所有主题和类别,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50件;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报送数量不限。
四、奖项设置
(一)作品:表演类、视频类、音频类、图文类4大类型作品各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
(二)网络账号类:评选10个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健康科普网络账号。
(三)优秀组织奖10个。
五、报送方式
(一)请各市及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科普作品征集活动联络工作,并于5月17日前报送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1)至联系人。
(二)各市组织本地区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作品于5月25日前上传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模块。
(三)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由本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作品于5月25日前上传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模块。
报送流程见附件2,报送作品请填写附件3、4。
6月上旬,省健康办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比,评选省级优秀作品,并择优报送国家参加全国健康科普作品比赛。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鼓励采用地方特色、地方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呈现。
(三)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违法违规、个人隐私等内容。
(四)表演、视频、音频、图文类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应为2020年5月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20年5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年以上)。已参加过往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作品原则上不得重复参赛。
(五)表演类作品内容需经过相关业内专家对科学性、趣味性进行审核,并在公开场合进行过讲解、表演。视频、音频类作品需已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流量网络传播平台播出及发行并有一定的传播量。
(六)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作品涉嫌违法或侵权,由作者或演讲者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主办方、承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和报送国家参加相关比赛,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八)省健康办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联系人:省疾控中心 闫晓彤,联系电话:0571-87115491,电子邮箱:xtyan@cdc.zj.cn;省卫生健康委 王秀凤,联系电话:0571-87052426。
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