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269 | 公开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医政医管发函〔2021〕3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省血液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强献血者关爱和保障,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献血者关爱工作的认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对献血者的关爱力度,激发群众献血热情,努力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血液安全、及时、合理、有效供应。各地要对照《实施办法》,细化献血者关爱措施,将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深度融合,进一步方便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以下简称荣誉证获得者)享受“三免政策”,切实解决“政策不了解”“三免手续繁琐”等问题,不断提升我省献血者的荣誉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做好门诊诊查费用减免工作
各级采供血机构、献血管理机构要依托浙江血液云平台,及时上传荣誉证获得者相关信息,实时更新全省荣誉证获得者名库,确保名库在省域范围内共享。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实现采供血机构、献血管理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血液信息互联互通。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加快门诊挂号和缴费系统的改造升级,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2021年9月底前实现荣誉证获得者在门诊挂号缴费时系统智能减免门诊诊查费(无需本人出示实体无偿献血荣誉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12月底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瞄准献血者需求,在确保献血者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多部门联动,主动对接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财政等部门,按照建设数字浙江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各项关爱措施的智能化改造工作,对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实现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化功能(凭刷电子卡、二维码等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政府办公园等),让献血者真正感受到关爱措施的惠民、便利和温暖,不断提升群众献血积极性,促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王献文,联系电话:0571-87709363。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