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1-07597 公开日期: 2021-12-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函〔2021〕176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台州医院东院区执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2-30 17:36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要求对台州医院东院区进行执业验收的请示》(台卫〔2021〕56号)收悉。我委组织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台州医院东院区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台州医院东院区执业。

二、请你委督促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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