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599 | 公开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干〔2021〕1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胡智明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省计生协会机关,委机关各处室:
经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报委党委研究同意,省立同德医院院长胡智明,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主任高奕,浙江医院副院长万曙、陈新宇,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副主任许锋华,省皮肤病医院副院长董晓明、杨凯等7名同志转为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原任职文件发文时间起计算。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