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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等26家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30 14:4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等26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申请评审等级

评审结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诸暨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杭州市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慈溪市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余姚市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乐清市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平阳县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苍南县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长兴县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海宁市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绍兴市中心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绍兴第二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新昌县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金华市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浙江衢化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天台县人民医院

三级等综合医院

合格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到2022年1月5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043

电子邮箱:jkc_cbx@zjwjw.gov.cn

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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