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567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1〕163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托管浙江广济眼科医院作为医院眼科中心的批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眼科中心搬迁并成立眼科院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托管浙江广济眼科医院作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中心所需床位在医院统筹安排。
二、为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实行多院区一体化管理,允许不同院区同一诊疗科目的执业人员实行统一注册管理。
三、请你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调配,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特此批复。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