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512 | 公开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1〕46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11号提案的答复
吴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11号提案《关于完善城市医联体背景下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强化规划布局、分区包片,城市医院联合321家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41个紧密型医联体,构建市、区、街道资源全面整合、功能整体纳入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城市医联体全面融入区域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有效发挥医联体“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体系优势,形成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联合抗疫、各司其职”的新冠肺炎防控战略格局,织密人民健康安全网。
从前期实践情况看,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在改革推进中也出现了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配套政策
为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我省积极谋划,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2021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治理新标杆,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新水平,切实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为了完善配套政策,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和推动全省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得到系统提升。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及技术支持,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联体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公共卫生应急救治预案。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防控救治体系
我委将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优化布局、提升能力,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一是加快发热门诊改造和床位配置。盯紧发热门诊改造和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传染病床位配置,提升可转换床位规范性。二是推动省级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杭州、宁波和温州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进程,尽早具备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医疗应急物资集中储备的能力;积极谋划和推进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省(长三角)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基地、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应急救援中心、省儿童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等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动物P3等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三是推进全省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制定全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库,到2022年底,全省将完成公共卫生建设项目603个,累计总投资约1121亿元。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各地加快落实各建设项目,确保建设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2020—2024年计划投入3亿元支持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建设,2021年安排2亿元,支持加快发展地区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省级财政支出责任,适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级财政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结合财力可能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保障,推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医联体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绩效评估
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城市医联体建设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价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着重加强对城市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包括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热门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疫苗接种等,以及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监督培训、业务指导、公共卫生应急信息互通等方面的考核。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完善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预检分诊场所设置,按标准设置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和隔离留观室,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医疗机构有关管控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努力做到“四个确保一个争取”的目标要求。同时,将城市医联体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等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范畴,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我委将在卫生资源配置时给予适当倾斜。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 郭霞
联系电话:13600513751
传 真:0571-87709179
邮 编:310006
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