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1-07498 公开日期: 2021-06-2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1〕3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1-23 16:3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金淦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55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形成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社会心理服务主要工作情况

(一)构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自2018年起,我省相继印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排名赋分办法》等文件,并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和推进各项工作,指导各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同时将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与服务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目前,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心理服务平台建成率达100%,并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和社会工作者,逐步构建起由精神科医生、护士、社区精防医生、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组成的心理卫生服务队伍,定期向辖区群众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干预等服务。

(二)做好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协作,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摸底、信息采集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及性格偏执等人群,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分类落实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措施。2019年,省公安厅上线“浙江公安被监管人员心理服务信息系统”,对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在线评估和心理健康辅导。省司法厅在全省监狱戒毒单位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矫中、解矫全过程给予心理评估和分级干预。

(三)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心理健康”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 年)》,通过8项具体子行动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干预措施,营造社会支持性环境。妇联发挥职能优势,在婚姻家庭、留守(困境)儿童关爱等领域提供心理咨询和援助等服务,如在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中增设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在“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中,对留守(困境)儿童建立一人一档、提供情感关爱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团省委积极整合法律、心理专业队伍、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力量,创新打造“亲青帮”线上平台,促进“青年之声”“12355平台”“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融合,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开展学校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在心理健康服务的硬件建设方面,2020 年全省中小学校均已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制定了辅导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辅导人员工作职责、辅导室值班制度、辅导预约制度以及辅导档案建立与保管制度、转介机制等制度,提高心理辅导实效。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全省中小学构建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A、B、C 级上岗资格证书认证体系,截至 2020 年底专任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 证)持证率达 78.31%,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完善培训制度,把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列入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确保培训的课时与质量。去年疫情期间,省教育厅联合我委组织专家团队开发了40节“同心战疫我们在一起”防疫心理微课,推送至“之江汇”教育广场和学习强国平台供广大师生、家长免费观看,总点击量累计超过 4000 万次,为平复疫情期间的社会焦虑、恐慌情绪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社会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提供专业便捷快速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6月我委开通“96525”全省统一短号码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目前11个地市全部覆盖,有20余坐席、近400名专兼职的专业接线人员,开通以来累计接线量达4.87万。教育部门也积极动员各地开通校园心理援助热线。截至 2021 年 2 月,教育系统共开通省、市、县(市、区)和校级心理热线 2116 条(其中省级 13 条),共服务学生和家长4.38万人次。开学复课后,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也面向家长和学生开通了免费心理服务热线,共为上千名学生和家长提供了心理咨询及临床诊疗服务。以上热线服务,有效缓解了社会群众紧张、焦虑等消极心理的负面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当前我省还存在心理健康知识还未得到普及、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还不完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结合您的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在全省县、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基本建成基础上,努力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有资质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深化服务内涵和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建立日常排查评估机制,利用组团式服务“底座”作用,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进企入户,做好群众心理疾病早期发现等工作。建立矛盾化解(综治)、法律援助(司法)、帮扶救助(民政)与心理疏导干预(卫健)有机结合的“3+1”服务机制,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消除和减少负面情绪,防止其心理健康问题恶化,对已经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尽可能解除或减轻患者心理负担和压力,及时提供帮扶和转介服务。配合民政等部门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多渠道为群众提供心理危机咨询、干预和心理救助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服务人口多且设区市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在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努力完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网络。继续推进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精神卫生本科专业建设,加大精神卫生和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力度,为我省持续培育精神(心理)卫生专业人才。继续贯彻落实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三级医院、省疾控中心、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以上县域医共体实施自主评聘(包括心理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加快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三)进一步搭建包含心理健康服务的社会工作体系。心理支持和疏导、关系调适、危机干预是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养好用好社工人才是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共有登记社工4万多名,2000余家社会工作机构,6600余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400余个,预计2023年全省覆盖达到1365家。今年,我省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列入民生实事之一,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推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逐步搭建利于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体系。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危机干预、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社会心理的志愿服务机制,吸收来自学校、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的专业人才作为志愿者,不断充实到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一线工作队伍,进一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关于部门、学校、社会、家庭的责任,强化家庭“第一道防线”,做好“家长培训”,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结果,及时开展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多部门联动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及时给予心理支持,必要时转至医疗机构诊疗,形成家庭、学校、医院“三位一体”全方位的服务模式。教育、妇联等部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完善课程数字资源库,分步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到“十四五”末全省70%的中小学建成数字家长学校。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从新婚夫妻结婚登记、怀孕阶段进行家庭教育相关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教育、婚前心理健康服务等。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各级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建立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做好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对弱监护人群,通过购买服务、监护补助等形式落实监护措施。残联和慈善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扩大精神残疾康复试点工作,指导康复、庇护机构加强对精神残疾患者的专业康复训练。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做好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支持环境。发挥卫生专业技术优势,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群体的心理健康宣传资料,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等相关主题宣传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利用“健康中国行”、健康单位创建等平台,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介进行广泛科普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发挥社区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折页向居民普及心理保健知识,各地基层文化组织要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今年,我委还与华数电视等平台合作,将推出心理健康系列科普视频,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心理)疾病,消除病耻感和社会歧视,推进形成关心支持心理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刘凯

联系电话:0571-87709071  传  真:0571-87709176

邮    编:330006   

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5日

附件:558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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