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1-07488 公开日期: 2021-06-24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1〕33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1-23 16:20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陈海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的第431号提案《高水平打造 浙江癌症早筛早诊早治创新高地》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省经信厅、科技厅、医保局、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形成了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癌症已成为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根据《2019浙江省肿瘤登记年报》显示:目前我省癌症发病率为391.80/10万,癌症死亡率为189.55/10万;全省恶性肿瘤发病前10位依次是肺癌、女性乳腺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胃癌、肝癌、前列腺癌、宫颈癌、食管癌和胰腺癌,占全部恶性肿瘤发病数的77.87%。全省恶性肿瘤死亡前10位依次是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胰腺癌、食管癌、女性乳腺癌、前列腺癌、淋巴瘤和白血病,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数的82.77%,癌症的5年生存率为39.8%,较全国同期5年生存率35.8%,高出4个百分点。从监测数据分析,我省癌症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任重而道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百姓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我省癌症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癌症防治政策保障。浙江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包括癌症防治工作在内的慢性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提出:“到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5%”的目标;《浙江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明确:“2025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3.8%、重点癌种早诊率60%”的目标。为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实施意见》《健康浙江行动癌症防治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癌症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以及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癌症信息化行动、实施早诊早治推广行动、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实施中西医结合行动、实施保障救助救治行动、实施“医学高峰”行动等八项行动的癌症防控具体举措。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为做好我省癌症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提升能力,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华东区)在我省癌症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指导作用,大力推动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提升癌症诊疗能力和水平。通过医联体建设、医疗服务下沉等,提高基层癌症综合防治服务能力。推动市级癌症专病机构建设,提升县级医院肿瘤专科防治能力,减少癌症患者外省(市)就医。二是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肿瘤防治网络,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需独立设置肿瘤科,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症的诊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鼓励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2022年底100%设立县(区)级肿瘤防治专业机构,90%二级及以上医院需独立设置肿瘤科。三是以开展慢病健康管理—癌症筛查及早诊技术培训班为契机,对基层癌症防治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癌症防治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关口前移,大力推进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近年来,我省启动对筛查技术成熟,发病率、死亡率均高的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2007年起,在嘉善县和海宁市开展结直肠癌早诊早治项目;2010年起在仙居县、天台县、新昌县、奉化区、洞头区等开展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2013年起在杭州市、宁波市和衢州市开展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2014年起在绍兴市柯桥区开展农村肺癌早诊早治项目;2017年启动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64周岁(含)本省户籍妇女,享受五年一次的免费“两癌”检查;2019年起在舟山市和温州市开展肝癌早诊早治项目,同时在全省11个地级市73家医院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2020年将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纳入了省政府民生实事,按照5年一轮的筛查计划,对全省50-74岁户籍居民进行结直肠癌筛查,当年完成人群筛查223万人和结肠镜检查14.3万例。同时,各地结合辖区癌症发病率、死亡率情况,自主开展相关癌症的早诊早治工作,如2019年温岭市启动万人肺癌筛查项目和永康市启动消化道肿瘤筛查项目,台州市和丽水市启动低保人群免费胃癌筛查项目,2021年丽水市和嘉兴市启动前列腺癌筛查,临海市启动45-70岁人群胃癌筛查项目。

(四)强化宣传,普及癌症防治知识。以开展“世界癌症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周)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平台,结合浙江省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浙江省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等,认真组织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大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广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防癌抗癌氛围,提高公众对癌症的认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认识到癌症是可防可控的,改变谈癌色变的现象,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2020年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居民整体癌症核心知识知晓率为74.66%。

二、下步工作重点

癌症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社会、个人的广泛支持和共同参与,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省癌症防治工作现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确保各项癌症防治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目前,我省针对癌症防治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为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落细,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等危险因素指标,以及“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等癌症防治综合指标纳入健康浙江监测指标内容,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提升癌症防治综合能力水平。发挥各级肿瘤防治办公室作用,开展相关指导、培训等工作,提升癌症早期筛查水平和能力。同时,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加强满足癌症早期筛查诊治需求的资源配置,着力完善癌症防治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医共体内癌症防治人才队伍(包括内窥镜医生、肿瘤科医生、病理科医生、影像科医生等),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满足癌症防治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推进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继续推进筛查技术成熟、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的癌症早期筛查工作,制定实施“一病一策”癌症早期筛查方案,统一规范开展癌症早期筛查工作。逐渐将相关癌症初筛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纳入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任务中,推进相关癌症初筛与城镇职工及农民体检相结合,多渠道、多方位推动癌症早期筛查工作。鼓励各地根据本辖区癌症发病情况,对辖区内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的癌症开展早期筛查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和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

(四)进一步加大癌症防治知识科普力度。继续以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和慢性病系列主题宣传日(周)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法和微信、微博、B站等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普及癌症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癌症的认识和防癌意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参与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依从性。

(五)推进癌症防治数字化建设。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系统)、省癌症筛查信息平台等系统功能的整合,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满足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被管理对象等的不同需求。实现对包括癌症在内的慢性病高危人群及患者的健康提醒与干预和对责任医生或签约医生的提醒与随访管理等服务,了解掌握我省包括癌症在内的慢性病流行现状,分析和研判发展趋势,评估癌症等慢性病发病负担和防控成效。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  谭永忠

联系电话:0571-87709115  传 真:0571-87709176

邮    编:310006  

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4日

附件:431高水平打造 浙江癌症早筛早诊早治创新高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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