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省“一带一路”办关于印发<浙江省“一带一路”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省卫生健康委党委讨论通过,拟推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为浙江省“一带一路”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国际交流办公室主任杨明丽(女)为浙江省“一带一路”建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2-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地址和方式:杭州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健康委合作交流处(310006),0571-87709093
省卫生健康委合作交流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