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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4个县(市、区)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21-01-21 10:4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为表彰2018年以来在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中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市、区),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申报等程序,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授予我省拱墅区、富阳区、宁海县、北仑区、瓯海区、安吉县,长兴县、平湖市、柯桥区,诸暨市、江山市、路桥区、椒江区、景宁畲族自治县共14个县(市、区)“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是经中央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创建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三年为一个评选周期,内容包括落实党政责任、加强人口监测、完善生育支持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大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和巩固基层网络等六大方面。(人口家庭处)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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