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三批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我委《关于做好第三批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自查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复核评估,我省共有14家医疗保健机构达到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拟推荐为第三批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现按有关要求,对我省拟推荐14家医疗保健机构(见附件)进行公示。有意见者请于9月15日前反馈我委妇幼处。
联系人:何琦环 孙晓艳 联系电话:0571-87709060
地址:省卫健委妇幼处(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邮编:310006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拟推荐名单
序 号 | 单 位 |
1 | 杭州市余杭区妇幼保健院 |
2 | 宁波市余姚市妇幼保健院 |
3 | 宁波市鄞州区妇幼保健院 |
4 | 温州市乐清市妇幼保健院 |
5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6 | 湖州市安吉县妇幼保健院 |
7 | 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
8 | 嘉兴市桐乡市妇幼保健院 |
9 | 绍兴市嵊州市妇幼保健院 |
10 | 绍兴市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
11 | 金华市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
12 |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13 | 台州临海市妇幼保健院 |
14 | 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