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0-08298 | 主题分类: | 医药卫生管理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成立浙江省妇女保健质量管理质控中心的批复
浙卫发函〔2020〕67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你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关于成立浙江省妇女保健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请示》(浙医妇院〔2020〕4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成立浙江省妇女保健质量管理质控中心。质控中心主任由你院王新宇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邱丽倩担任,组成人员由你院和各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组成,具体由你院负责组建并报我委备案。
二、质控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我省妇女保健相关质控管理标准、质控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调研论证和质控检查,建立完善的质控网络体系,指导各地工作;承担妇女保健管理任务,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及业务咨询。
三、希望你院发挥学科优势,重视专科建设,优化人才结构,突出特色优势,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升妇女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妇女健康服务需求。
特此批复。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