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0-08106 | 公开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0〕56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48号提案的答复
浙卫提〔2020〕56号
陈作荣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8号提案《关于扶持在温省、市级医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打造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工作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十三五”期间着眼于深化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技术、科研和管理层次而推出的重大举措。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省政府科技新政,启动“医学高峰”计划,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推进步伐,组织专家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和建设主体。
项目评估程序主要分三步:第一步组织书面评估,主要围绕《“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中国家确定的儿童、肿瘤、心血管、妇产、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及呼吸、脑血管、老年医学专业等重大疾病防治专业中浙江省可能或经过一定努力可以取得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行遴选,确定建设范围;第二步组织数据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数据分析,一是对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和中国医科院中国医院排行榜中我省医院各个专科的排位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与华东地区医院的对比,确定优势和差距,二是对2016-2018年浙江省三级医院(DRG)质量绩效评估分析报告中各专科数据进行分析,尤其是专科中各重点监测病种的排位,两者结合确定建设范围和建设主体医院;第三步综合第一步和第二步的评估结果确定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范围和建设主体医院,并确定每个专科绩效目标。
2019年9月,经我省争取,浙江纳入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并成为首批签约省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共有8个项目落户浙江,同时支持浙江省发展重点培育专科。在10个浙江省医学重点培育专科中,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学占有一席之地。
二、关于温州医学重点专科和人才培养
温州地区是我省除杭州外,优质医疗资源最集中的地市,拥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科(小儿呼吸),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温州康宁医院精神病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个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现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康宁医院等7家三甲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综合实力位居县级医院前列。
为支持在温3家省级医院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医院临床科研项目及重点学科平台建设、创新基地和人才培养、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等。2020年省财政新增安排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南儿童临床研究中心医疗设备购置资金1000万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省部共建眼视光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资金200万元。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基层医学龙头学科和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等转移支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龙头学科(特色学科)建设、技术研发推广、临床研究以及学科带头人、学科梯队培养建设等。2019-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温州市补助资金635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温州作为浙江南部重要城市,人口近千万,区域地理位置重要。在新冠肺炎疫情、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在温医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升在温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加强浙南地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对我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把造高峰、建高原和强基础有机结合,支持在温省、市级医院学科发展。
一是支持在温医院打造医学高峰。鼓励温州充分利用并有效整合温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资源力量,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遴选专科排位靠前、竞争实力强的医院申报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建设浙江省医学重点培育专科眼科学为突破口,争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户温州。
二是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辐射作用。支持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温州地区遴选省内排位靠前的医院,通过委市共建、委校共建等方式建设分中心,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在温州建设传染病、创伤、儿童、综合类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分中心,作为浙南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省级力量。鼓励专科排位靠前,竞争力强的在温医院建设肿瘤、心血管病、呼吸等其他专科类别分中心。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委省共建合作协议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进一步完善人事薪酬政策、医保支付政策、医疗服务价格等各类关键配套政策,助推形成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指导温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事权责任,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际,统筹省级卫生能力建设等相关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努力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发展,提升地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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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邵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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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