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0-08100 公开日期: 2020-08-1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0〕50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8-13 11:0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浙卫提〔2020〕50号

方向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6号提案《打造村村有卫生室,保障乡村急重症初级救治和基本医疗服务,综合助力乡村振兴》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破解基层卫生人才不足、能力不强瓶颈,近年来,我省紧扣“县强、乡活、村稳”改革方向,在全省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一体两层级、三医四机制、五中心六统一”的改革框架,全省70个县(市、区)将208家县级医院、1063家卫生院组建为161家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域全覆盖。同步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建,县乡村机构人财物要素流动的瓶颈有效打通,实现机构一体化、管理扁平化、运行垂直化、服务同质化,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成型。全省95.69%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手术,53.77%提供住院服务,99.63%开设夜间门急诊服务,54.77%开展居家护理服务,100%提供慢性病长处方服务。2019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出院人次同比增长10.2%、11.6%,开放床位同比增长7.1%,手术台次同比增长15.7%,双向转诊人次同比增长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88.3%,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快速提升。

结合您的建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以“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保障基本、强化服务”为基本原则,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大力提升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村级卫生室的基本卫生医疗需求。目前,全省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率达57%。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对其他村卫生室,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医共体管理;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人员居住分散的山区等通过配置农村巡回医疗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二、加大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加大基层医学卫生人才源头供给,根据基层人才培养规划和岗位学历需求,面向乡、村两级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力度,补充乡村医生队伍,严格执行招录与招聘并轨要求,落实定向培养人员岗位和待遇,加强对培养人员的履约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当年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到岗率不低于95%。提升乡村卫生人员注册培训实效。开展第四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主动适应乡、村两级百姓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进一步优化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网络远程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新模式,通过浙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平台开展乡村卫生人员在职在岗注册培训,更新乡医卫生人员的知识结构、推广使用基层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处理常见多发疾病技术水平。提高乡村卫生人员健康服务能力。发挥医共体人才统筹管理和培养培训的主体优势和县域培训中心的作用,组合疾病规范诊治、基本用药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中医技术等内容,对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实践技能和适宜技术的床边培训,有效提高乡村医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健康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运行保障。在村卫生室财政经费保障方面,各级财政对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每个2万元定额标准安排运行补助,用于弥补其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需要,省财政每年安排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约6.03亿元。在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持实施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各用人地财政按每人2.6万元标准安排补助省财政按两类六档转移支付系数对各地予以补助,2020年补助651万元;支持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省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全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每年不少于100学时的集中培训和20学时的实践技能操作,同时省财政每年按每人300元补助标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村医生参加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免费岗位培训,2020年补助267万元。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孟强

联系电话:0571-87709381  传真:0571-87709179

邮    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24日

附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56号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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