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直机关工委反馈2019年度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意见建议的函》有关要求,我委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项进行了对照检查,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的调研力度,增加医务力量储备和医疗设备投入,加强对偏远山区的支持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服务基层活动。按照“三医联动”“六医统筹”联系包干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等进行综合调研,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推进基层能力提升。
二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按照“双下沉、两提升”对接医共体的要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着力推进省市级医院与26个加快发展县及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的紧密合作办医,城市医院、城市医生带着目标任务精准下沉,促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精准提升。加大基层医疗设备投入,2019年设立“农村巡回医疗车”项目,主要面向26个加快发展县和舟山4个县区,目前合计配置164辆巡回医疗车。
三是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基层医务人员定向培养力度,全额满足偏远山区和海岛培养需求。加大山区海岛的全科、儿科、麻醉科、精神科、康复科和妇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实现紧缺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应培尽培。鼓励山区海岛医共体单位申报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培训,有效缓解工学矛盾。召集山区海岛临床骨干参加基层疾病诊治技术培训,并指导当地开展医共体模块化培训。
二、关于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职称评审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一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城市主城区,推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形成市、区、街道医疗卫生资源全面整合、功能整体纳入的服务模式。在县域,推进县域医共体深度融合,落实年度重点任务,积极解决基层人才队伍、岗位管理、绩效分配等问题,补齐基层服务能力短板。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落实基层首诊、县级医院就诊和县域不轻易外转三张“病种清单”,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资源整合与顺畅转诊。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革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评审的办法,逐步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从2015年起,将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全部下放到设区市,由各市统一组织评审。2018年开始,对三级医院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及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通过下放评审权,着力破解职称评审对临床实际能力评价不足等问题。同时,加强县级龙头学科建设,每县医共体承担龙头学科建设数不少于1个,每年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适宜技术3-5项,培养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名。进一步加大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面向基层和县域医共体,每年选拔培养具有学科领军潜质的创新人才30名,具备学科骨干或后备学科带头人潜力的医坛新秀100名。
三、关于出台政策时要加强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今年成立省卫生健康委医改专班,专题研究相关政策和意见,专项部署各项举措,专门跟踪评估改革成效,促进各项改革细化实化、落地生根。发挥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总协调职能,做好省级部门间政策沟通协调工作,服务基层。如根据“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方案,细化省级部门任务共42项,明确各项任务的目标、责任单位、联系人、分阶段进度要求等,同时明确市县共93项任务,形成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省级分工明确、市县任务清晰,促进改革系列政策落地落实落到位。在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过程中,加强三医联动,由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配合,共同开展方案设计、测算监测、考核意见和考核通报等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落实,协同推进改革工作。
四、关于卫生健康领域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一是改善医疗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率先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看病少排队”“住院更省心”等十项工作举措。2019年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开展“基层看病更放心”“费用结算医后付”等新十项举措,做深做实“出生一件事”“用血服务不用跑”等便民惠民措施,着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烦”等关键小事。2020年以服务、环境、流程为重点,围绕“五化”,推出构建规范化的诊疗模式、营造人性化的就医环境、推进智慧化的院内服务、提升便利化的医防服务、深化特色化的集成服务等五大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弘扬战疫精神,打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总结弘扬战疫精神,积极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着力加大抗疫精神和清廉医院建设成效宣传有机结合的力度,开展“我的战疫故事”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展示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抓好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防微杜渐的惩防机制,保持整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九不准”承诺践诺活动,深化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
五、关于加大对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用眼健康、心理健康等科普力度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继续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制作适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宣传科普材料,通过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合力推进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用眼健康、心理健康等知识普及,开展近视防控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及学生近视等相关监测,以近视防控为重点,切实降低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发病水平,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围绕亲子关系、焦虑情绪、调适方法等焦点问题,制作7个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主题微课,由教育厅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上进行集中学习。同时,计划制定出台我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
六、关于加强推广中医文化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我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方案》《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办法》等政策,积极推进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每个县均建立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65个建为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2017年编写了《中医药与健康》小学教材,并于当年9月进入全省所有小学五年级课堂。对浙江各大中医学术流派进行总结、凝练,命名了“浙派中医”统一称谓。在全省主要城市举办“中医药健康你我他”大型主题活动和“浙派中医”巡讲活动,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工作,先后认定了77家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共有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7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家。
下一步,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制度,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七、关于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健康促进工作。积极倡导公民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居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进一步倡导和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今年,在摸底调研基础上发动全省健康促进工作基础相对较强的28个县区申报健康促进县区建设,积极探索在县域医共体内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的新模式,持续加大推进健康科普的力度,开展全省健康素养巡讲。
二是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一般人群健康管理。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力度,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7元。
三是落实县域医共体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统筹区医保基金总额,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实施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治,依靠健康管理降低医保支出。
八、关于加强医患纠纷投诉处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业务和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快医疗纠纷处理新机制建立,完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模式,着力缓解医患矛盾。
三是加大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告知医疗纠纷的法定处理途径,引导依法信访。
九、关于将流感疫苗纳入一类范围方面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
流感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二类疫苗),目前我省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接种。我省台州、丽水、湖州、嘉兴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已将6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作为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省政府将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列入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计划为全省109万7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目前,若将流感疫苗列入我省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接种对象数量会大幅增加,一方面需要流感疫苗供应有保障,另一方面需要财政经费保障,我委将继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