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0-07756 公开日期: 2020-04-2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函〔2020〕22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平阳县中心血库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4-20 15:1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浏览次数:

浙卫发函〔2020〕22号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设置平阳县中心血库的请示》(温卫发〔2020〕40号)收悉。根据《血站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地区实际,我委同意设置平阳县中心血库。

       请你委督促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用房设施、仪器设备、物料、信息化等配置工作,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在筹建工作完毕后报我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执业活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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