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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审批受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政务服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2-03 10:3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一、自2月3日起,委审批受理中心办事事项实行“网上办、掌上办”方式办理,原则上不提供窗口现场服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二、具体办理方式:

       (一)目前省本级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请办事单位和群众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下载“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事项,医师、护士注册等网上审批可进行正常办理。

       (二)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通过咨询专线预约,预约电话:0571-87838222,由工作人员提供咨询解答、预约急办等。

       (三)已预约急办人员进入审批受理中心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本人真实信息登记、接受询问、测量体温等必要检查,并尽量减少在窗口的滞留时间。

       三、审批受理中心窗口全面开放时间将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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