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浙卫发〔2017〕65号)精神,为培养一批中医药青年创新人才,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要按照《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择优遴选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并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我局,并同时发至电子邮箱zjtcm@zjwjw.gov.cn。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联系电话:0571-87709385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
附件:1.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x
3.2020年浙江省中医药“新苗”计划项目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