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0-08305 | 公开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医政医管〔2020〕2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管理与持续改进》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标准的通知
浙卫办医政医管〔2020〕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医院新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促进医院持续提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水平。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补充指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管理与持续改进》,在全省开展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时纳入第三类指标进行评审(含中医、妇幼机构),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