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0-07151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疾控〔2020〕1号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浙卫办疾控〔2020〕1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平稳有序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修订过程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7号公告精神,现将浙江省2019年、2020年资质到期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委可依据本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期工作。
联系人:诸爱囡,联系电话:0571-8770907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