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分院的公示
近日,我委接到绍兴市卫生健康委转报的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关于要求设置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分院的申请,现将该医疗机构设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分院
选址:绍兴市镜湖新区(东至越西路、南河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洋江西路)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床位(牙椅):1500张(2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核科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等有关规定,我委自即日起对该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信函形式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邮编:310021
联系电话:0571-8770904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