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8198 公开日期: 2019-12-3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12-30 12:1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王良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6号《加强浙江省外籍人员医疗规范管理助推健康浙江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省医疗保障局、杭州海关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外籍人员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外籍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保障外籍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海关、教育、商务和文化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常态模式,对于国际新发、突发和重大输入性传染病互通信息,共同构筑传染病监测和防控的安全屏障。近年来,我省成功防控了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同时严防登革热等常见蚊媒传染病输入后发生本地疫情,保障全省公共卫生安全。

       杭州海关通过优化口岸传染病检测项目,加强蚊媒传染病检测试剂储备,引进传染病快速检测技术,开展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病毒培养检测工作;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体检质量和体检人员的满意度;主动赴高校开展留学生体检资料验证工作,对审查不合格的要求复查,对存疑的体检资料坚持“零容忍”,对验证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进行补查。

       教育部门不断加强高校留学生的健康管理,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浙江省高校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高校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的督查。浙江大学等省内主要招收留学生的高校,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学生入学时的健康要求。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规范要求,加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外籍人员的预防接种工作。各地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外籍),免费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7岁以下外籍儿童接种证查验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并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对成人和儿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进一步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二)不断提升外籍人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外籍人员就医需求,全省有部分医院已开通外籍门诊,提供标准化的门诊诊疗服务,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和宁波市第一医院等单位均开设了国际门诊。义乌市针对当地外籍人员多的特点,确定4家医院为涉外医疗定点医院,开通外籍人员重症患者抢救绿色通道,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治。

       各相关医疗机构还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密切关注国际疫情信息,加强输入性传染病诊治临床技能培训,有新发突发传染病立即组织学习,提高传染病防控意识及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拓展志愿者服务,由院内员工、志愿者及长驻外籍人士组成,提供翻译等服务,浙大四院及义乌市中心医院还配备涉外护士,提供全程陪同及翻译服务,进一步方便外籍人员就医。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提升保障水准

       根据2011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外籍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我省还着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形成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深入推进商业保险发展,2016年,我省出台政策允许职工医保历年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为更好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夯实了基础。因此,在我省就业的外籍人员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纳入我省医疗保障体系,享受合法权益。

       2018年至今,浙大四院已与友邦等7家国际医保公司达成合作,为56人次外籍人士提供了国际医保直付服务,报销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费用在院内直接完成报销,极大方便了外籍人士就医。

       二、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省对外籍人员医疗卫生服务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该群体的健康服务和管理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实现精准防控。继续强化输入性传染病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海关、教育、商务和文化旅游等部门间传染病信息交换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及时发现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苗头,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进一步提升国际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当前我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外籍门诊和外籍人员定点医院的建设,改进涉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医疗服务人员涉外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外籍人员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义乌市在浙大四院通过JCI认证基础上,继续推动其他定点医院JCI认证进程,提高国际医疗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创新。全省继续推进参保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的“七统一”工作,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导其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保公司为参保人员提供更有吸引力、科学合理的健康险,为省内群众(包括外籍人员)提供多层次、更丰富的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吴静波

       联系电话:0571-87709085

       电子邮箱:zjwstjkc@163.com

       邮编:310006

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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